首页
企业登录
全国热线

400-0880-104
全国化服务

我们的服务已触达

全国60多个省市地区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南京、郑州、长沙、天津...

税务知识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委托代征、税筹优化等知识分享
咨询热线:400-0880-104
首页 >> 税筹资讯 >> 税务知识

纳税筹划的途径及避税思路

2022-04-27 15:17:41

一、纳税筹划的途径

纳税人纳税筹划的目的是在法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并获取最大经营净收益,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总目标。

因此,在探讨税务筹划的方法之前,首先应分析企业取得节税收益的途径有哪些?一般来说,制约企业税额大小的因素主要有: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为应税行为,应税行为涉及哪些税种,税收优惠政策计税基础的大小,税率的高低,纳税时期的确定等。而纳税筹划的结果就是通过调整这些因素,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或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因此,节税途径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条。

1、规避税收负担

规避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把资本投向无税负或轻税负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这样,纳税人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税收上的优势,以增强竞争实力和获取更高的资本回报率。

2、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

这是指就同一经营行为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就低避高,选择低税负纳税方案,以获取节税利益。

3、递延纳税

这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将有关应税项目的纳税期向后递延。延迟纳税可以从两方面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一是由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纳税人在滞延期内取得一笔同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有利于纳税人资金周转,节约了纳税人的利息支付;二是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下降,从而减少了实际纳税支出。

递延纳税实质是对纳税人当期会计所得与计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所做的一项跨期性纳税调整。一般来说,对于纳税人会计所得大于计税所得的差额,税法一般不做强制性纳税调整规定,是否递延纳税由纳税人自由选择。这样,从税务筹划的角度看,纳税人应在准确预测当期和以后若于期的损益状况,做出是否对这种时间性差异进行递延纳税调整的选择。当然,就一般情况而言,税收法规中有关递延纳税的条款以及规定项目越多,纳税人纳税筹划的内容也就越丰富,节税的潜力就越大。

4、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一国税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反映了政府调节经济的态度,它是递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偏好来实现的,所以也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

税收优惠的主要方式有:

1)地区性的税收优惠,即不同地区的税负轻重不同;

2)行业性税收倾斜政策,即对某些行业实行低税政策;

3)规定减免税期间;

4)对纳税人在境外缴纳的税款采取避免双重征税的措施,等等。

税收优惠对节税潜力的影响表现为: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则纳税人税务筹划的空间就越广阔,节税的潜力也就越大。

二、避税的重点及新思路

虽然国家千方百计营造公平竞争的纳税环境。但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条件不同,发展不平衡,各地政府往往把税收作为调节经济运行和经济结构的手段,因此税法中各种特殊条款、优惠措施及相关差别规定大量存在,从而在客观上造成相同性质征税对象的纳税人的税负存在高低差异。因而纳税人也就可以采取各种合法手段避重就轻,经过运作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税收规定纳税,从而使自己得以节约税收成本。

由于纳税筹划是在遵守或不违背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预先进行的策划,因而要使纳税筹划成功,纳税筹划人、纳税人就必须对税法有一个透彻的研究;同时,纳税筹划的成功实行还有赖于筹划实施人有清晰的思路和对技术的熟练掌握。在此将就国内纳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作一个简要介绍,下面具体分析国内的纳税筹划的新思路。

1、利用本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实施纳税筹划

利用本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实施纳税筹划方法主要有:利用不同经济性质企业的税负差异实施纳税筹划、利用行业和地区税负差异实施纳税筹划、利用特定企业的税收优惠实施纳税筹划、利用纳税环节不同规定进行纳税筹划等,下面分开进行详述

1)利用不同经济性质企业税负的差异实施纳税筹划

比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对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生产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规定等,这些使企业性质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其典型的例子是,许多内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国外办企业,然后将国外企业资金以外资的名义转手投入自己在国内的企业,通过这种曲线的形式来获得“合资”企业的资格,从而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利用行业税负差异实施纳税筹划

从事不同经营行业的纳税人的税负存在一定差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缴纳营业税的不同劳务行业税率不同;②从事货物销售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缴纳增值税,而提供其他劳务的企业则缴纳营业税,税负存在差异;③不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同,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确定没有完全脱离企业财务制度造成企业间税基确定标准不一致,从而导致税负不同;④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负差异。如对新办第三产业定期减免所得税的规定等。由于存在行业部门间税收待遇上的差别,利润转移、转让定价已成为一种常规性的避税手段。而且纳税人还可以利用从事行业的交叉、重叠来选择对其有利的行业申报缴税。

3)利用地区税负差异实施纳税筹划

我国对设在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区域内的纳税人规定较多的税收优惠。如特区企业与内地企业所得税税率有15%和33%之别,众多的地方优惠区内企业也较优惠区外企业的税负轻。但是并非只有完全是在优惠区内经营的企业才享有优惠税率,对于在特定地区内注册的企业,只要投资方向和经营项目符合一定要求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一些企业通过在特区虚设机构,利用避税地方式来进行避税。

4)利用特定企业的税收优惠实施纳税筹划

特定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有:校办企业免征所得税;福利企业中雇用“四残”人员达35%以上免征企业所得税,在10%~35%之间减半征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仅为15%。有些纳税人通过挂靠学校、科研机构和向民政部门申报福利企业等手段来减轻纳税负担。

5)利用纳税环节的不同规定来进行纳税筹划

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商业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不用纳税。所以一些消费税的纳税人就利用消费税实行单环节征税的法律规定,通过设立关联销售机构,利用转让定价尽可能多地减少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

此外,不同规模企业税负的差异、不同组织结构企业税负的差异、不同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税负的差异、个人的不同应税所得项目税负的差异等等,都为纳税人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纳税筹划,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税收法律规定纳税提供了条件。

2、利用税法缺陷实施纳税筹划

利用税法条文过于具体实施纳税筹划。因为任何具体的东西都不可能包罗万象,很可能是越具体的法律规定越隐含着缺陷。比如,个人所得税采用列举法列举了应税所得的各个项目,但是这些项目不可能把所有形式都概括进去,而且各个项目有时难以区分得特别清楚,所以纳税人就可利用不同项目,不同的税率的规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项目,降低实际纳税税负。

1)利用税法中存在的选择性条文实施筹划

税法对同一征税对象同时作了几项单列而又不同的规定,纳税人选择任一项规定都不违法。企业利用其选择性,通过分析测算选择低税率的方式,就可达到避税的目的。例如,现行税法中规定,房产税的纳税方法有两种:一是按房屋的折余价值以1.2%的税率计征房产税,另一种是按房屋的租金收入依12%计征房产税,但因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限定条件,再加上审批和管理制度中的漏洞,遂使纳税人通过选择性方案实现纳税筹划成为可能。

2)利用税法条文不严密进行纳税筹划

许多优惠条款对给予优惠的课税对象在时间、数量、用途及性质方面限定的定性不严,也产生了利用这些限定条件进行避税的方法。例如,现行税法规定对部分新办企业实行减税或免税,但对“新办企业”这一概念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致使许多企业通过开关的循环方法,达到长期享受减免税的待遇。

3)利用税法条文不确定实施纳税筹划

税法的有关规定不是特别具体,纳税人可以从自身利益出发据以制定纳税方案,同时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从而实现合法节税。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虽规定了量的标准,但同时又规定了质的标准,即根据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确定纳税人的类别。有了这样可选择而又不是特别清晰的划分标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法律界线不确定,这就使得两者间相互转化,趋向低税负成为可能。


免费获取灵工策划方案

现状分析 · 灵工规划 · 效益展望 · 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