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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工知识库
灵活用工是否合法,要看其业务流程如何组成,其中每个环节是否合法。如果每个环节都合法合规,则整个业务就是合法的。下面我们详细梳理灵活用工业务流程,并察看每个环节是否合法。
一、灵活用工的组成
灵活用工由三方组成:用工企业、灵活用工平台、劳动者。
灵活用工业务流程:企业和灵活用工平台签约→企业向平台打款→平台向劳动者打款→平台为企业开具发票,为劳动者申报个税。
灵活用工解决的核心问题有两个:①为用工企业开具发票,②为劳动者代缴个税。如果这两点都合法,那么整个灵活用工业务就是合法的。
二、灵活用工平台模式与架构

灵活用工平台是平台型用工的载体,何为平台?一端连接用工企业,一端连接劳动者,平台本身并不直接提供劳动服务,而是作为服务的媒介和中转方。平台也是一个企业,一方面接受用工企业委托,另一方面又将企业委托在平台上发包出去给劳动者。
如上图所示,灵活用工平台涉及的交易架构有两个,一是发包企业与平台之间的交易,二是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交易,搞清楚这两个交易,就可以理解平台用工的本质与合法性。
1、企业与平台之间的交易
这个交易的本质是发包企业将工作任务发包到灵活用工平台,由平台上承接任务的劳动者为其完成工作。如此,平台必须就接手的工作任务向企业收取对应价款并开具发票。
发包企业最担心的是平台开具的发票会否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这里核心的关键点是企业发包的工作是否适合外包。灵活用工的前提是灵活,适合于劳动者个人基本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比如外卖送达、个人设计、兼职销售、市场推广等服务,将外包工作的扩大化会导致虚开风险,最终无法解释合理性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因此,外包工作的真实性以及合理性是避免被认定虚开的关键因素。正规的灵活用工平台都有严格的风控制度,在企业入驻并发包时,会有风险识别,帮助企业规避虚开风险。
2、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交易
劳动者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平台上承接任务,平台对劳动者没有管理权限,且工作结果由劳动者对发包企业负责,那么劳动者并不是平台公司的员工,劳动者和平台公司也是一种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
平台支付交易费用给劳动者,普通情况下劳动者收到的服务价款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劳务报酬,需要预扣20%~40%个税,不仅如此,还需要劳动者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提供给平台公司,公司作为成本入账。这样操作就与用工企业直接外包给劳动者没有任何区别,灵活用工平台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灵活用工平台的核心价值在于,在平台与劳动者交易的过程中,劳动者所有涉税工作都可以由平台办理。首先,个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文发布,“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这里边涉及两个关键点,一是平台可以为个人代缴个税,二是个税按照累计预扣法核算,个税税负大幅降低。其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样是16号文内容,“互联网平台企业已为从业人员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且已完成税费缴纳的,可凭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作为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这句话翻译成大家听得懂的语言就是,个人不需要为平台开具发票,平台可以把个人报酬作为成本入账。如此,平台解决了劳动者个税和开票问题,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交易形成了闭环,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三、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
3、灵活用工合法合规
国家出台政策,明确灵活用工平台为互联网平台,灵活用工平台已经获得国家公开认可。企业和正规的灵活用工平台合作,采用灵活用工模式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降低用工成本,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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